愛我興國網 www.25xg.com 2019-03-27 19:36:08 來源:興國檢察 點擊:
被告人鐘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,采用虛構事實的方法,騙取他人財物,數額巨大,其行為構成詐騙罪,依法應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處罰金。同時,被告人鐘某具有坦白情節,依法可以對其從輕處罰;被告人的家屬代其退賠全部贓款,取得被害人諒解,當庭自愿認罪,可以對其酌情從輕處罰。
近日,經興國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,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鐘某犯詐騙罪,判處有期徒刑三年,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。
案情回顧
2018年年初,被告人鐘某通過微信認識被害人藍某后,冒充興國縣某鄉政府工作人員,并與藍某發展為男女朋友關系。2018年3月至4月期間,鐘某虛構幫助藍某購買興國縣公安局交管大隊內部處理車輛、購買處理車輛保險金、工作調動需要資金等事實,騙取藍某人民幣66200元。
案發后,鐘某家屬向被害人藍某賠償了損失并取得諒解。
法條鏈接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
【詐騙罪】
詐騙公私財物,數額較大的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處或者單處罰金;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,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處罰金;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,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,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。本法另有規定的,依照規定。
檢察官溫馨提醒
網絡有風險,交友須謹慎。在征婚交友的過程中,不管是趣味相投的陌生人,還是自認為對其已很了解的“戀人”,都應擦亮雙眼,仔細甄別,通過不同渠道了解核實對方的身份、家庭等情況,尤其是當對方提出涉及財物等要求時,更應謹慎小心,加強防范,避免上當受騙。
若發現被騙或受到侵害,應保存好涉案證據,及時報警。